法规遵从性
基本思想
artience集团基于“每位员工都应该考虑合规”的理念,旨在通过在日常运营中反复讨论合规意识,确保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稳步渗透。
根据 2024 年 1 月公司名称和理念的变更,我们重新组织了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政策和指南,并对其进行了修订,以阐明集团的立场和举措,同时考虑到社会的变化。 在合规活动中用作说明材料的《商业行为规范》已重组和修订为《道德与行为规范》。
《artience集团 伦理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本准则”)是artience集团(以下简称“本公司集团”)的高管、顾问、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派遣员工等从事本公司集团业务的所有人员(以下统称为“干部员工等”)作为本公司集团所要求的、与社会相适应的一员而必须遵守的基本方针和行为方式。本公司集团在所有的经营活动中,以遵守本准则为基础,努力为提高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做出贡献,实现本公司集团“创造与感性共鸣的价值、实现内心富饶的未来”的理念。
-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程等,尊重国际准则
- 我们将遵守我们开展业务的国家和地区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准则等各种内部规则,并遵守国际行为准则*。
- 我们将以高度的理性、良心和伦理来评判,并实践符合社会信任的诚信行为。
- 当在特定国家或地区适用的法令等与本规范或各种公司内部规定等相矛盾时,我们将寻求在不违反当地法令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尊重国际行为规范的方法。
- 国际行为准则:是指根据国际习惯法、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原则或政府间协议 (包括普遍接受的条约或协议) ,对社会负责任公司行为的期望。例如,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全球契约10原则”,“商业和人权指导原则”,“可持续发展目标”,国际劳工组织 (ILO) “国际劳工标准”,“跨国公司宣言”,经合组织“跨国公司行动指南”等。
参考:【守法合规基本方针】,【风险管理基本方针】,【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基本方针】
参考:【可持续供应链指南】 1. 遵守法律法规和尊重国际准则 - 尊重人权
- 我们依据作为本公司集团的Corporate Philosophy(经营哲学)的“尊重人的经营”,尊重所有人的人权。我们应努力做到不侵犯人权,不助长侵犯人权的行为,不创造鼓励侵犯人权的条件。
- 我们不会容忍在本公司集团的整个供应链中的雇佣童工、强迫劳动的行为。另外,我们也不会容忍包括债务劳动和人口贩运在内的任何形式的现代奴役、不人道待遇或不公平劳动惯例。
- 我们尊重个人的尊严和多样性,不会出于任何试图否认歧视的理由*参与歧视、可能导致歧视的行为或被定义为法律或社会公认的骚扰的行为。
- 我们在理解和尊重开展经营活动的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习惯或宗教习惯的基础上展开行动。
- 我们不采购或使用所谓的冲突矿产、可能侵犯人权的农产品或由此衍生的原材料,以杜绝助长侵犯人权的行为或发生此类行为的可能性。
- 试图否认个人尊严和多样性的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人种、肤色、民族、国籍、出身地区、社会出身、年龄、性别、性取向、自我性别认同和性别表达、思想、信条、宗教、所属政党和政治见解、是否残疾、是否服过兵役、是否参加工会、雇佣形态、学历、婚史、家庭情况、健康状态和遗传信息等。
参考:【可持续供应链指南】 2-1. 禁止强迫劳动和自由择业/2-2. 禁止童工劳动、对未成年员工的合理考虑/2-5. 禁止以不人道的方式对待劳动者/2-6. 禁止歧视/5-9. 负责任的矿产采购和不袒护侵犯人权的行为 - 禁止贪污*
- 我们不会直接或间接向公职人员、以公职人员身份行事的人员或从事等同于公共服务的具有公益性、公共性的职务的人员提供、请求、承诺、给予或收受任何贿赂。
- 即使是不属于行贿受贿的行为,我们也不会与客户和业务合作单位之间进行超过社会普遍可接受范围的过度的礼品赠送或招待。
- 我们不进行非法或不当的政治捐款。特别是,为了保持本公司集团的政治中立性,我们不会利用公司的财产向任何政党、政治团体或公职候选人提供政治捐款。
- 在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我们不会做出损害公司利益而享受个人利益的利益冲突行为※。
- 我们不会利用通过本公司集团以及业务获取的客户、业务合作单位的非公开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我们不会向家属或第三方提供非公开信息,或者劝导其进行内幕交易。
- 腐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行贿受贿、过度的礼品赠送或招待、利益冲突、非法收受回扣或返点、为获取非法利益而提供通融费、违法或不适当的政府捐款、串通或勾结等障碍竞争的行为、滥用优势地位损害而损害业务合作伙伴的利益、敲诈勒索、恐吓、贪污、渎职、欺诈、妨碍司法公正、内幕交易、洗钱等。
- 利益冲突行为:例如,为竞争对手工作的行为、为了自己或第三方的利益而销售竞争产品与服务、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公司无关的业务行为(行使公民权等的行为除外)、干部员工等与公司的交易行为等。
参考:【反腐败方针】
参考:【可持续供应链指南】 5-1. 反腐败/5-2. 禁止不当利益的授受 - 公正、健全的经营活动
- 我们遵守开展经营活动的所在国家和地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国际行为准则、商业惯例,开展公正、透明、自由地竞争,不会做出妨碍竞争的行为。
- 我们不会做出同业联盟、串通投标、歧视性定价、不当的低价倾销、不当的高价采购等的不公正交易以及其他妨碍竞争的行为。
- 在与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广告宣传和产品目录标识中,我们不会使用与事实不符的表述、误导客户或消费者表述,对他人造成诽谤或侵犯他人权利的表述。
- 我们不会滥用在贸易活动中作为采购方或者业务委托方的优势地位做出对业务合作单位单方面不利的行为。我们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依据合同内容,开展诚实、公平、公正的交易。
- 我们将妥善管理有形和无形的企业资产*,不会将其用于我们的业务活动以外的任何目的。 特别是,我们不会将其用于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利润的目的,例如未经授权的使用或个人转移。
- 我们不会对财务报告、会计文件、研究报告、销售报告、费用账目、考勤记录等在经营活动中管理和使用的文件、数据等信息进行欺诈性或非实质性的报告、篡改或非法操作。
- 有形和无形的公司资产:有形的公司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公司办公家具、设备、现金、有价证券等。无形的公司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客户和销售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品牌影响力等。
参考:【守法合规基本方针】,【反腐败方针】
参考:【可持续供应链指南】 5-6. 公平的业务活动/5-7. 禁止滥用优越地位 - 适当的信息管理
- 我们会对本公司集团以及从客户、第三方获取的重要信息(保密信息)进行妥善、严格地管理和报告。我们不会以非法的手段获取、使用其他公司的保密信息。
- 我们会努力尊重包括客户、业务合作单位在内的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在开展经营活动时,我们会事先进行合理地调查,避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 我们尊重个人的人格,按照开展经营活动的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等,妥善地获取、使用、管理和保护所有的个人信息。
- 我们会在日常工作中,基于信息安全的观点采取预防活动,努力避免本公司集团以及客户、业务合作单位受到损害。
- 我们会向所有的客户提供与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准确、不会招致误解的信息。特别是在预测存在质量或安全性相关风险的情况下,我们会及时、适当地披露信息。
参考:【信息安全基本方针】,【信息披露方针(信息披露政策)】,【个人信息保护方针(隐私政策)】
参考:【可持续供应链指南】 5-5. 尊重知识产权/6-3. 提供准确的产品和服务信息/7. 信息安全 - 杜绝与反社会势力的关系
- 对于对社会的秩序和安全造成威胁、对健全的社会与经济活动造成阻碍的反社会势力以及反社会活动,我们不会与其保持任何关系。
- 我们会以坚持地态度面对反社会势力,不会向其提供财物、进行物品采购等的交易,不会满足其任何不正当要求。
参考:【可持续供应链指南】 5-3. 禁止参与反社会势力 - 作为全球性化工企业一员的责任与义务
- 我们保证,本公司集团的所有产品、商品等的交易不会违反以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为目的的安全保障出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会用于武器开发等用途。
- 我们认识到,违反安全保障出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仅会受到刑事、行政方面的制裁,而且关系到公司的生死存亡,因此,我们应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程等,进行妥善地出口管理。
- 我们应进行适当的化学物质管理,确保在本公司集团的产品、商品以及原材料中所含的化学物质不会对人类的健康和环境造成影响。
- 本公司集团应在从原材料采购至废弃的整个过程中,确保与化学物质的有害性和安全使用相关的信息,及时向与产品相关的员工和客户提供信息。
参考:【环境基本方针】,【化学物质管理基本方针】
参考:【可持续供应链指南】 4-3. 化学物质管理/10-3. 适当的进出口管理 - 作为上市公司或其集团公司一员的责任与义务
- 我们认识到,作为上市公司,公司的经营管理是股东赋予我们的重任,我们将不负重托,以提升本公司集团的品牌以及企业价值为己任,努力履行各自的职责。
- 我们应及时、适当、公平地向股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披露与本公司、本公司集团的经营相关的重要信息。
- 我们应遵守股东平等原则,不会做出对特定的股东提供特殊利益等、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的交易或行为。
参考:【会社信息适时披露指导原则】
修改、废止及管理
本准则的修订和作废由artience株式会社的董事会决定并实施。
另外,本准则的修订、作废具体业务由全面负责artience集团整体可持续发展活动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事务局实施。
1998年10月 制定
2024年1月1日 修订(2023年12月8日董事会决议)
2024年5月10日 部分修订(添加了多篇文章的参考资料)
artience集团(以下简称“本集团”)认为,“每位员工都认为合规对公司的合规活动至关重要”,旨在通过在日常运营中积累合规讨论和分享意见,确保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和对社会规范的尊重稳步渗透。
基于这一基本方针,我们制定了“合规基本政策”(以下简称“基本政策”),并根据该政策,我们将通过确保全球业务活动的彻底合规,形成一个企业基础,为集团的可持续增长以及品牌的维护和提高做出贡献。
- 适用范围
本基本方针适用于组成集团的所有公司和组织。 同时,它也适用于高级职员、顾问、员工、合同员工、兼职泰国员工、临时员工以及从事集团业务的所有其他人员(以下统称为“高级职员和员工等”)。 此外,我们将要求构成集团供应链的所有供应商、业务合作伙伴和其他相关方理解并支持这一基本政策。
- 合规范围
本集团认为,合规管理的本质是真诚地面对所有利益相关者。 基于此,除了遵守我们经营所在国家和地区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外,本集团还将遵守并尊重以下规范。
(1)内部规章制度:集团自身的管理理念、工作规则、内部规章制度、细则、政策、手册等。
(2)社会规范:以国际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常识、道德等)为基础,在一般社会中得到普遍承认的规则(包括未编纂的规则)
(3)企业道德:市场经济的道德操守,健全商业交易的习惯和纪律,以及具有诚信和公正的职业道德 - 禁止不遵守规定
本集团禁止董事和员工在任何公司活动(包括本集团的业务活动)中实施任何组织或个人的违规行为。 此外,禁止指示、引诱或教唆此类违规行为。
不得以员工不知情、无意违法或以促进集团利益为由,免除其实施此类违法行为的责任。 - 遵纪守法体系的建立与运营
本集团将建立并运营以守法合规委员会为核心的全公司合规体系,董事会代表董事社长监督下属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组织,推动全公司合规活动的策划和推进、内部启蒙教育、信息发布、法律法规的遵守和管理中企业道德的建立。
- 举报热线的设立和运营
本集团建立了妥善处理违规咨询和举报的制度,鼓励通过自我净化来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及早发现和纠正。 为此,我们将基于公平和适当的制度建立和运营举报热线。
本集团通过对举报热线收到的咨询或举报进行调查的人员(以下统称“举报人等”)的匿名性,确保举报热线的使用人员和配合与咨询或举报相关的调查活动的人员的匿名性。 此外,我们将保护举报人免受基于举报人咨询、举报或合作的事实而受到不公平的人事评估、纪律处分、调职和其他不利待遇,以及骚扰、骚扰和诽谤等损害举报人工作环境的行为。 - 教育和普及
本集团将通过制定本基本方针、道德和行为准则、与合规相关的各种政策和规定以及与合规相关的教育材料等,并始终通过内部宣传和内部网提供,确保整个集团了解合规情况。
- 补救措施和处罚
如果本集团直接雇用了有违规行为或参与违规行为的董事或员工,则本集团将根据公司或各集团公司的规则和雇佣规定,无论其职位或职位如何,都应立即进行严格、及时的处罚。 如果这些高级职员和员工不是本集团直接雇用的人员,公司要求公司严格按照该人员的雇主与本集团之间签订的业务委托协议处理此类高级职员和员工。
- 修改、废止及管理
这项基本方针的修改或者废止,由artience株式会社董事会决定。
此外,负责本基本政策修改和废止的部门是监督artience株式会社合规活动的部门。
2024年5月10日 制定(2024年5月10日董事会决议)
推进体制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守法合规委员会率先在全公司范围内传播我们的合规方法,并提供法律法规教育。 此外,每个站点的合规领导者在积极创造机会以提高与日常运营相关的合规意识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
内部通报制度
我们设立了内部和外部守法合规办公室作为合规的咨询和报告窗口,并制定了“守法合规办公室操作规程”,以确保咨询和举报热线的公平和适当运行。 咨询和报告侧重于违反法律法规(包括贿赂、违反反垄断法等腐败行为)和违反公司内部规定的行为。 我们根据联系点收到的咨询和报告调查事实,如果担心可能发生问题,我们会迅速采取对策。 此外,我们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咨询和举报人的保护和保密性。
此外,在 2023 财年,没有与向守法合规办公室进行咨询和报告相关的严重风险。
努力
2023 财年合规活动政策
为了实现 ASV2050/2030 年可持续发展愿景的基础,我们将基于“超越时间的不变支柱”的经营理念,实施合规措施,加强治理,以实现可持续和健康增长。
- 带头开展遵纪守法活动,营造良好的团队风气
- 加强国内、国外法律风险体制的完善和监督
- 以防范重大法律风险为重点的法规遵从性教育
- 召开上半年合规据点会议 (3~6月)
- 举办法规遵从性增强月 (10月)
- 法规遵从性教育
- 旨在建立诚信组织的合规审计
- 应对国际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