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

防止贪污腐败

基本思想

我们集团有全面禁止腐败和贿赂的政策,并制定了《禁止贿赂规定》,并且由artience有限公司集团审计室进行的内部审计包含与贿赂相关的内容。此外,我们的《商业行为准则》*明确规定禁止腐败,包括“禁止不当奖励和礼品”、“禁止政治献金”、“禁止向公职人员行贿”。
我们禁止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腐败,包括贿赂第三方(包括公务员和业务合作伙伴)、给予和接受过多的招待和礼物、共谋、贪污、背信和洗钱。我们将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开展商业活动遵守相关法律和内部规定。

  • 向在本公司集团工作的所有人分发小册子,向海外据点分发英文版和中文版

artience集团(以下简称“本公司集团”)表明了将遵守在开展经营活动的所在国家和地区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则,通过开展公正、有诚信的经营活动,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腐败”是妨碍市场竞争、侵犯人权和严重破坏企业诚信的行为。本公司集团的高管、顾问、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派遣员工等从事本公司集团业务的所有人员(以下统称为“干部员工等”),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参与腐败行为。根据这一基本原则,本公司集团制定了“反腐败方针”(以下突起“本方针”)。

  1. 适用范围
    本方针适用于在本公司集团工作的所有干部员工等。另外,构成本公司集团的供应链的所有供应商、销售代理商等的业务合作伙伴也应遵守本方针,或者理解和支持本方针的精神。
  2. 腐败行为的定义
    本方针所述的“腐败行为”是指滥用职权,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所有行为。
    具体来说,包括但不限于行贿受贿、过度的礼品赠送或招待、利益冲突、非法收受回扣或返点、为获取非法利益而提供通融费(※)、违法或不适当的政府捐款、串通或勾结等障碍竞争的行为、滥用优势地位损害而损害业务合作伙伴的利益、敲诈勒索、恐吓、贪污、渎职、欺诈、妨碍司法公正、内幕交易、洗钱等。
    • 通融费:以快速、顺利地办理正常的行政服务相关手续为目的,向公务员等支付不合法款项的行为。在本方针中,无论金额的多少,以获得非法利益为目的的支付行为均视为腐败行为。
  3. 遵守反腐败相关法律法规
    本公司集团理解并遵守日本国内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反腐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集团开展经营活动的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外,本公司集团应理解国家公务员伦理法等的宗旨,努力防止与该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事件发生,发生意外情况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搜查等工作。
  4. 反腐败管理体制
    本公司集团应对干部员工等宣传贯彻本方针,并建立必要的推进体制,以遵守本方针和防止、及时发现腐败行为。本公司集团应构建以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下级组织守法合规小委员会为核心的反腐败管理体制,并由担任事务局的本公司法务部门推进相关具体工作。
  5. 教育、培训的实施
    本公司集团应编写和完善与本方针和反腐败相关的公司内部规程类,以及伦理与守法合规宣传活动中的各种反腐败相关资料,通过公司内部发放物品以及公司内网等方式,使之随时可以查阅,并在本公司集团全面贯彻反腐败方针。同时,定期或反复实施与反腐败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努力加深对反腐败的理解,树立反腐败意识。
  6. 正确的会计处理和记录
    为了履行关于遵守开展经营活动的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方针的说明责任,本公司集团应在合理的内部控制体制的基础上,准确记录与支出相关的文件和会计报表等,并作为证据妥善保存。
  7. 监控和持续改进
    本公司集团应对反腐败相关工作及其遵守情况进行定期自检和内部审计,确认反腐败体制的实效性和是否有效发挥作用。另外,根据定期自检和内部审计结果,对本方针、体制、程序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改进。
    本公司集团在与供应商以及业务合作伙伴新签订合同时,对其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并要求其进行定期自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其进行调查和采取改进措施。
  8. 基于风险的工作方法
    本公司集团在进行腐败风险的识别和风险等级的判定时,应根据业务过程、作为业务对象的产品与服务、开展经营活动的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情况、业务规模等实施风险评估,针对腐败风险较大的经营活动重点采取对策。
  9. 公司内外通报窗口的设置和运用
    本公司应设置并有效运用公司内外通报窗口,确保在本公司集团发生腐败行为时,或者发现存在相关可能性时,干部员工等可以及时进行咨询和报告。
    本公司集团应依据向窗口的通报,进行公正地调查,确认相关事实,并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集团在确保该通报相关信息的保密性的同时,尽最大努力对通报者和调查协助者进行保护,防止通报者和调查协助者受到打击报复,或者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10. 处理和处罚
    本公司集团对于做出腐败行为或者参与了腐败行为的干部员工等,如果是由本公司集团直接雇佣的人员,无论其官职或职位如何,本公司集团都应依据本公司或本公司集团各公司的规程和员工守则等,对其进行严肃、及时地处罚。如果该干部员工等不是本公司集团直接雇佣的人员,应依据该人员的雇佣方与本公司集团之间签订的业务委托等合同,要求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另外,认为供应商或业务合作伙伴做出腐败行为,并通过调查确认其事实时,本公司集团应进行包括停止交易在内的严肃处理。

2024年1月1日 制定(2023年12月8日董事会决议)

推进体制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守法合规委员会牵头在全公司范围内宣传禁止一切形式的腐败行为并开展法律法规教育。artience有限公司集团法务部负责办理内部规章制度。
如果发生看似风险或严重问题的事件,将按照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响应流程向董事会报告,风险管理委员会将与相关部门合作部门。

努力

员工教育和报告窗口

商业行为标准小册子(日语和英语)明确规定了禁止腐败,例如“禁止不适当的酬金和礼物”、“禁止政治献金”和“禁止对公职人员贿赂”。(中文)分发给集团全体员工,并反复传播集团理念。此外,在我们的年度合规活动中,我们定期提出腐败和腐败案件,并在各地采取措施防止此类情况的发生。
此外,我们在公司内外设立了守法合规办公室(举报制度),接受有关腐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咨询和举报。

供应链方面的努力

为加强供应链管理,2022年10月,我们修订了《基本采购政策和供应商选择标准》,并制定了新的《可持续供应链指南》。
《采购基本方针》的“4.公平的企业活动”中明确规定禁止贿赂、不当提供或收受利益、妨碍公平自由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可持续供应链指南》则规定: “5.道德”中明确规定了反腐败。
除了要求供应商了解《采购基本政策/供应商选择标准》和《可持续供应链指南》的内容外,我们还进行CSR采购自我评估并分析结果,努力了解和改善负面影响对社会的影响。

违规记录

在2022财年,我们没有违反腐败和腐败以及与此相关的员工纪律 (包括解雇) 和罚款/处罚。